保定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刘会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银保监复〔2022〕230号

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会、要祖杰、王涛、刘江涛、李朋五位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顺农信联〔2022〕1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刘会、要祖杰、王涛、刘江涛、李朋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会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要祖杰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任任职资格;核准王涛、刘江涛、李朋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任职资格。

二、刘会等五人应自核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并以正式文件向保定银保监分局及属地监管组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保定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保定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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