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银保监分局关于朱志祥任职资格的批复

鹰银保监复〔2022〕4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关于朱志祥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赣邮银请〔2022〕1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朱志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朱志祥应在鹰潭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鹰潭银保监分局。

三、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鹰潭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2022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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