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银保监复〔2023〕1号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601166)乌鲁木齐分行关于温斌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兴银新请〔2022〕2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温斌兴业银行伊犁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温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伊犁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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