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银保监复〔2023〕1号
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淳风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武农商行〔2022〕1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风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拆除原址标识与标牌,不得再办理金融业务。
三、你行应妥善处理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和人员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四、你行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缴回广安银保监分局,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将终止营业情况书面报告广安银保监分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1 月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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