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钦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莱银保监复〔2023〕1号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核准李钦永任职资格的请示》(建鲁报〔2022〕29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李钦永符合中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李钦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李钦永到任,并将其任职情况以正式文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莱芜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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