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汇通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复〔2023〕1号

工商银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汇通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辽锦报〔2022〕12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汇通支行终止营业。你行要在机构终止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二、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引导工作,避免出现挤兑和管理失控等问题。

三、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5日内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汇通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完成金融机构及市场业务准入系统登记,彻底拆除银行网点标识,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对外公告。终止营业工作完成后5日内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此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