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银保监复〔2023〕10号
奉新农商银行:
你行报来《关于奉新农商银行上富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奉农商行字﹝2022﹞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奉新农商银行上富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三、你行应按规定将该网点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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