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北支行更名的批复

景银保监复〔2023〕3号

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北支行更名的请示》(农银景发〔2023〕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北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高家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收到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规定材料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3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