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兴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秦银保监复〔2023〕6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兴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秦报〔2022〕146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兴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做好终止营业后有关业务的清理移交及善后工作,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公告、解释,切实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你行应自作出本行政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秦皇岛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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