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银保监复〔2023〕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你单位《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景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乐发〔2022〕54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景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拆除原址标识与标牌,不得再办理金融业务。
三、你单位应妥善处理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和人员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四、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缴回乐山银保监分局,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将终止营业情况书面报告乐山银保监分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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