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乐山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景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乐银保监复〔2023〕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你单位《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景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乐发〔2022〕54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景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拆除原址标识与标牌,不得再办理金融业务。

三、你单位应妥善处理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和人员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四、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缴回乐山银保监分局,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将终止营业情况书面报告乐山银保监分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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