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徐金民任职资格的批复

聊银保监复〔2023〕10号

东阿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东阿青隆村镇银行关于核准徐金民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东阿青村银〔2022〕9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徐金民东阿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徐金民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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