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家农商行遭罚近200万元:涉违规查询个人信息等,16位支行行长均在处罚行列

2023-03-23 10:05:13 蓝鲸财经  占健宇

  导语:湖南泸溪农商行和湖南道县农商行均涉及未经同意查询或提供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类型。

  3月22日,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公布一张处罚信息公示表,剑指湖南泸溪农商行和湖南道县农商行。蓝鲸财经注意到,两家银行均涉及未经同意查询或提供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类型。

  其中,湖南泸溪农商行违法行为包含三类,一是违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安全管理要求,二是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三是异议处理超期,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对该行罚款76.5万元。

  同时,时任湖南泸溪农商行董事长麻某对该行异议处理超期的行为负有责任,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其处以4万元罚款。

  时任湖南泸溪农商行浦市支行行长张某与时任该行浦市支行征信查询操作员杨某均对该行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8万元和4万元罚款。

  湖南道县农商行亦包含三项违法行为类型,一是未将异议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二是异议处理超期;三是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对该行处以67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湖南道县农商行1位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和15位支行行长均在处罚名单。其中,时任蚣坝支行行长朱某、梅花支行行长周某、东门支行行长张某、祥霖铺支行行长袁某、寿雁支行行长吕某某、新车支行行长盘某某、仙子脚支行行长黄某某对该行“未将异议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与“异议处理超期”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领1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款。

  时任四马桥支行行长夏某、四马桥支行行长唐某某、富塘支行行长蒋某某、车头支行行长邓某、乐福堂支行行长李某、营江支行行长胡某某、清塘支行行长何某对该行“未将异议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1万元罚款。

  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欧阳某某、清溪支行行长周某某对该行“异议处理超期”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4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湖南泸溪农商行成立于2015年,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注册资本1.64亿元,实缴资本60万人民币。湖南道县农商行成立于2015年,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注册资本2.85亿元,实缴资本2.85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王晓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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