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发布关于青海银行股权变更事项的批复,同意青海省财政厅受让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银行约5.04亿股股份。受让后,青海省财政厅持有该行5.0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71%;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为该行股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还同意西宁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无锡伟鑫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银行7350万股股份。受让后,西宁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行367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37%;无锡伟鑫建材有限公司不再为该行股东。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