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宁银罚决字﹝2024﹞1号)显示,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