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资本违规“打新”遭监管:内控风控不足 报价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

2024-04-07 16:23:13 新浪网 

经查明,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实资本”)在参与深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 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内部新股制度制定及执行不完备。内部新股制度制定不严谨,部分制度简单摘抄规则,存在内容不适当情形;风险控制措施不足,未针对已经发生的超区间报价行为设置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报价环节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进行复核。存在询价日交易时段被管控人取出手机的情况,且未注明原因。

二、新股研究不深入、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研究报告主要内容简单摘抄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材料;估值区间缺少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部分估值区间结论与相关依据逻辑相悖。定价小组成员与内部规则要求不一致;最终报价存在依赖个别人员作出投资决策的风险,集体决策体现不充分;集体决策过程记录及最终报价的决策依据缺失。

上述行为未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3 号—— 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深交所要求嘉实资本,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对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相关规则及要求,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和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整改报告。

深交所还将就整改情况约见问询嘉实资本合规负责人、新股业务负责人。

深交所要求嘉实资本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 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建立完善询价制度流程,规范询价行 为,做到定价依据合理,决策流程完备,真正发挥机构投资 者的专业定价能力。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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