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支持地方国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

2024-05-17 16:35:55 格隆汇 

5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5月1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资本规模是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一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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