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一则批复公告,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辽宁省内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以及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解散的请示。
公告显示,辽宁农商银行承接辽宁新民农商行、鞍山农商行、葫芦岛国信村镇银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辽宁农商银行应就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向所在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
公告还指出,辽宁农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自6月19日起6个月内完成。
这意味着上述36家农村中小银行失去独立法人地位,成为辽宁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其实早在2022年12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中,指出农村中小银行发展困境。文中表示,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中小银行仍然是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体制不顺、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机制不适应等深层次问题仍然有待破解,部分地区农村中小银行风险还较为突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1月,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发布《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中表示,推动同一地级市城区农信社整合,支持金融承载力较弱地区的农信社实施市场化重组,重塑经营管理机制。
而辽宁农商银行便顺势成立,承担整合省内农信社体系的任务。
观察辽宁农商银行官网发现,首页宣传语标注为“乡村振兴主力银行”。
辽宁农商银行成立于2023年9月19日,注册资本约为207.89亿元,法人为李世江。据悉,2022年11月,辽宁省宣布沈阳农商银行与省内尚未改制的30家农信联社组建为辽宁农商银行,这意味着辽宁省农信社全面改制为农商行任务也将完成。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辽宁农商银行股权结构分支较多,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09%为第一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44%,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40%,剩余股份由169位自然人股东持股。
据其官网显示,辽宁农商银行的贷款业务分类较多。
个人贷款业务中针对不同群体和需求分为10类贷款产品,分别为金信新农贷、金信快贷、金信房抵贷、金信税E贷、金信商E贷、金信优E贷、金信农E贷、活体抵押贷款、“公司+农户”保证担保贷款、涉农创业贴息贷款,贷款额度显示最高20万到500万不等。
对公贷款业务展示有13类产品,助企惠农贷、项目融资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助企周转贷款、助企核保贷、助企流水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项目营运贷、国内保理融资业务、金信订单贷,贷款额度显示最高200万到1000万不等,或按某指标金额的不同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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