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时任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王军良因“对原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事项负有责任”等,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处罚决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