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忠玉任职资格的批复

克银保监复〔2022〕1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区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区分行关于王忠玉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邮银请〔2022〕1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忠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克拉玛依市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王忠玉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王忠玉在任职期间如遇重大事项请及时上报我分局。

克拉玛依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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