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甘艳佳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宜银保监复〔2022〕88号

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报来《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艳佳同志拟任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丰顺村银报〔2022〕27号 )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有关规定,核准甘艳佳丰城顺银村镇银行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在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送任职文件。

2022年9月0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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