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市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石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市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石义

  单位

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违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1. 集中度超比例

  2. 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3.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不符合监管要求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 HN66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