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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商银行放贷不严闹“公堂”,监管意见当“耳旁风”

2019-03-12 15:23:58 和讯名家 

  作者/《壹财信》晓文,发自北京

  号称山东省三家系统性重要地方法人银行之一和全国农商银行转型创新的典范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光鲜亮丽的数据背后,却充斥着贷款发放审慎不严、向老赖股东发放贷款以及面对监管部门意见“充耳不闻”的行为,在进军资本市场的道路上着实让人为其捏一把冷汗。

  放贷不严闹“公堂”

  怎料股东多“老赖”

  截至2017年末,青岛农商银行的资产总量、存款、贷款分别达到2483亿元、1738亿元、1105亿元,资产规模均位居全国1055家农商银行第12位、全国副省级城市农商银行第4位。

  看似处于全国农商银行“领先梯队”的青岛农商银行,背后的贷款质量却着实令人堪忧。

  青岛农商银行法人股东之一的青岛赛尔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赛尔高”)持有青岛农商银行380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比例为0.76%,在经营上早已出现困境。

  根据(青)内资股权登记设字[2015]第500017号,青岛赛尔高曾将其持有的青岛农商银行股份全部质押给山东银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然而在青岛赛尔高经营陷入困境,将其持有的青岛农商银行股份全部质押之后,青岛农商银行仍然选择“相信”青岛赛尔高,向其“施以援手”提供巨额贷款,但此种“好心”并没有得到相应回报。

  根据招股书,截至2017年6月30日,青岛农商银行因借款纠纷将青岛赛尔高等公司与人员诉诸法院,并将相关3.3亿元的贷款分类为关注类贷款,于当期计提了4500万元的减值准备。也就是说,此笔贷款直接导致青岛农商银行损失了4500万的利润。

  根据法院执行数据,青岛赛尔高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执行,令其偿还青岛农商银行的3.3亿元借款及利息,也就是上述那笔借款。

  由此可见,青岛农商银行在“好心”蒙受损失后,与青岛赛尔高“对簿公堂”,随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判决,这个“插曲”最终落下帷幕。

  而除上诉被执行记录以外,青岛赛尔高还有4条被执行记录,着实是一位“老赖”。

  但青岛赛尔高并不是青岛农商银行唯一一家“老赖股东”。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青岛农商银行的其他股东青岛麒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27条被执行记录,青岛天常泰水产有限公司有1条被执行记录。

  不知未来这些股东再次向青岛农商银行“求救”时,青岛农商银行该会如何抉择。

  监管意见当“耳旁风”

  合规操作成“难事”

  青岛农商银行面临的问题除借款给“老赖”股东以外,还有对监管意见整改不力的现象。

  根据青银监意〔2015〕42号文件,青岛农商银行曾因管理制度方面存在农户贷款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被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监管意见,青岛农商银行针对问题出具青农商银〔2016〕19号整改报告,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但事情往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根据青银监罚决字〔2017〕21号文件,2017年12月28日,青岛农商银行平度支行因农户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青岛银监局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可见青岛农商银行整改不力,似有“轻视”监管意见之嫌,不免使历史遗留问题“恶化”为一纸罚单,令人唏嘘青岛农商银行的管理制度漏洞之明显。

  而青岛农商银行的合规、操作风险问题也有同样的情况。

  根据青银监通字〔2014〕23 号、青银监通字〔2014〕37号以及青银监通字〔2015〕4 号文件,监管部门三次对青岛农商银行的合规、操作风险提出监管建议,青岛农商银行也随之出具了相应的整改报告。

  但《壹财信》发现,青岛农商银行的整改报告依然“雷声大雨点小”。

  根据青银监罚决字〔2017〕9号文件,2017年6月23日,青岛农商银行硅谷核心区支行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青岛银监局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不知问题重重的青岛农商银行,在今后的资本道路上如何才能博取投资者的信任,请关注《壹财信》后续内容。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壹财信。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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