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 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受到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萧山湖商村镇银行涉及两项违法违规事实:未取得保险代理销售资格的情况下向贷款客户代销保险;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审核即实际履职。
资料显示,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于2013年8月获批开业,注册资本4.2亿元,业务范围包含代理保险业务。因其具备同经营主业相关有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等便利条件,该行随后在2017年获得兼业代理资格,代理险种为家庭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据统计,2019年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共有五名高管获得任职资格,分别为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茅智敏(主持工作)、董事及副行长李唐、行长沈继红、董事李唐、董事及行长张立。
浙江银保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处以罚款467236.11元,没收违法所得167236.11元。
以下为处罚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