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衡水银保监分局连发5份行政处罚,直指枣强农商银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处罚显示,枣强农商银行存在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衡水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行罚款50万元人民币。
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枣强农商银行郑文俊、贾长胜、张红娟、于保山4人。
其中,郑文俊、贾长胜对枣强农商银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衡水银保监分局决定分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张红娟、于保山对枣强农商银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衡水银保监分局决定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资料显示,枣强农商银行前身枣强县农村信用社,2018年7月18日正式成立。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截图: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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