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人士表示,赖小民案发后,华融巨额的银行借款和海外发债确实让人捏了一把汗,而且目前四大AMC的第一大股东都直接是财政部。和校企出风险以后,教育部发出“更名令”,叫停高校冠名校企一样,设立控股公司,一定...
“研究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的改革方案。”今年3月2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如是介绍。
一时间,业内纷纷猜测,针对AMC的改革方案或将近期推出。接近监管人士证实,早在2018年,会管机构管委会、非银部等就着手相关工作,目前尚不确定具体的方案和推出时间。
有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曾参加过论证,此前有过“四合一”“四合二”“四加一”即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之上设立一家控股平台等多种方案,其中设立控股公司的方案更能达成共识。
另有AMC高管表示,此前参与了论证,但现在国务院采取的最终方案不得而知。当时主要关注的问题包括:国内外资产管理机构的发展历史,存在的问题,赖小民案件的反思,以及当前金融市场格局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的作用。
箭在弦上
从政策性不良处置、商业化转型、股份制改造、快速发展到回归主责主业,四大AMC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历程又站在了新的“十字路口”。
至于当下为何要启动AMC改革,多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中国华融赖小民案或是直接因素;其二是前几年资产管理公司快速发展,大量偏离主业的类信贷业务也引起了关注;第三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厘清出资人职责边界的客观要求。
2018年4月17日,中国华融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被调查,不仅个人违法违纪巨额受贿,也因其在华融期间经营激进,积累了大量风险,一些巨额投资、放债业务出现问题,资金难以收回。“华融本是不良资产的处置者,却渐渐异化成金融风险的制造者。”
赖小民案发后的2018年,中国华融净利润下降95%,仅有15亿元,因为不良大幅暴露,计提200多亿拨备。2019年,中国华融净利润继续下滑,仅为14.24亿元,但资管和投资亏损高达135亿元。
尽管火速更换了管理层,中国华融逐步平稳过渡,但仍面临不小的挑战,也给行业带来了信誉危机。
有AMC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大家都受到了华融的拖累,因为给外界感觉四家都差不多,其实我们内部差别很大。”
该人士表示,赖小民案发后,华融巨额的银行借款和海外发债确实让人捏了一把汗,而且目前四大AMC的第一大股东都直接是财政部。和校企出风险以后,教育部发出“更名令”、叫停高校冠名校企一样,设立控股公司,一定程度上也能将企业与财政部进行风险隔离。
相比华融的特殊事件,其他三家资产管理公司也曾偏离主业,开展了大量的“类信贷”业务。早在2014年,21世纪经济报道就报道过四大AMC的放贷生意。随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和贷款业务风险的提升,四大AMC依赖资金投放获取固定收益的模式难以为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也需要AMC真正回归不良主业,加大对不良和问题机构的化解。
前述AMC高管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赖案是导火索,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了20年有些问题也需要厘清。目前监管提出的回归不良主业也是未来改革的方向。
改革的思路和博弈
与此同时,改革的法律已经具备,那就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相关制度。
2018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的统一管理,厘清金融监管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金融机构的权责。
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确认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根据需要,财政部门可以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这些受委托的机构统称为“受托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暂行规定是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司法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等7家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地方财政部门、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的。2019年9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1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细化了出资人与受托人职责,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董事会等的要求。
AMC人士认为,这一系列的政策出台,为设立AMC控股平台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这一控股平台就是受财政部委托,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受托人”角色。
除了四大AMC,这一政策的落实,国有资本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将逐步结束。早在2003年成立国资委,统一监管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之时,金融国资却被排除在外。金融国资主要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履行金融国资出资人职责。此后曾有设立金融国资委的动议,最终都不了了之。
与国开、工、农、中、建、光大等银行由汇金持股不同,四大AMC在股改前都还是财政部直接持股,为100%国有独资的企业。有银行业人士认为,“相比政府管企业,企业管企业的汇金模式似乎更优。”
财政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也表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坚持的三项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市场化原则。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借鉴国际上关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竞争中性的有益经验,采用市场化管理方式,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对国家出资金融机构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而在四大AMC之上设立控股公司代替财政部直接管理,无疑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市场化的有益探索。
因此,在多位AMC人士看来,AMC的改革方案中,设立控股公司或为较好的方案。因为合并的方案不仅阻力大,可能效果也不佳。
有AMC高管表示:“个人认为,不管企业的横向并购还是纵向并购,从市场化的角度来讲,同质企业的并购本身意义就不大,也会造成一些问题。从上到下,一个企业的文化和风格都有所不同,如果利用行政化的手段合并起来,可能成本太高,甚至几年之内只有成本没有收益。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也是一个比较差的选择。”
“委托人”模式呼之欲出?
无论最终的改革和博弈结果如何,对AMC都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有AMC人士表示,“我们很关心改革的情况,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饭碗,但是目前尚未有任何确切的通知和信息。”
也有另一家AMC人士认为,如果是设立控股公司,对AMC的业务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可能会涉及部分人事的调整。
在这之前,四大AMC的股东为财政部,财政部作为出资人,会对公司的经营等提出考核,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关系一直隶属于银保监会,所以人事、党建都由银保监会负责。
“按照现代公司治理要求,企业董监高的产生应该是股东提名选举董事、监事,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四大AMC的人事多为监管部门党委任命,再走公司提名、选举的流程,和现代公司制度也有不匹配的地方。”有银行业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改革措施的落地,这一机制可能会理顺。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人员管理方面,“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建立健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制度”。
该分析人士认为,改革始终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不过比较明确的是财政部通过“委托人”履行出资人职责,拥有对企业派出董事、监事,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管理者选聘和考核等职权,而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业监管,各司其职。
他表示,界定清楚各自的职责,是改革的题中之义,对各方也都有好处。因为此前资产管理公司可能会觉得多个“婆婆”,多头管理,疲于应付。而监管部门和财政部又会认为,企业“两头靠、两头套”,从中钻政策空子。
对于受托管理人,前述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委托管理原则上不改变受托金融机构的人事、党建、业务监管等现行管理机制。受托人应注重推进董事会建设,通过公司治理机制,依法行使相关职责,不得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金融机构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此前财新曾报道,新设立的控股公司可能为副部级。至于改革后四大AMC的行政级别问题,有AMC高管表示:“个人觉得,企业不应该有级别,更应该淡化行政级别,只要是企业经营好了就是好的。高管也应定位为职业经理人。”
目前,四大AMC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信达和华融公司还先后登陆了国际资本市场,四家公司也初步完成了囊括全金融牌照的控股集团雏形。
对于主业和子公司发展方面,无论是监管还是股东层面的共识都是突出主业,减少子公司层级。前述财政部征求意见稿也要求,“国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内部分业的要求,推动资本向核心主业集聚,审慎有序开展金融综合经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有金融机构境内持有同类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一级子公司原则上只能为一家”。在层级管理方面,方向也是逐步压缩管理层次,原则上子公司不得超过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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