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高官落马,多家银行负责人曾向其行贿,寻求揽储、催收帮助

2020-07-08 15:37:40 和讯银行  南墙

  日前,裁判文书网的一纸判决书揭露抚顺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张健犯受贿罪的事实。在诸多受贿细节中,张某供述了收受三家银行贿赂款并解决相关问题的情况。

  涉案银行分别为建设银行抚顺新抚支行、抚顺银行和辽宁沈东村镇银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5年,张健收受建设银行抚顺新抚支行行长、李某所送现金人民币9万元,为建设银行抚顺新抚支行揽储事项提供帮助;2011年,张健收受辽宁沈东村镇银行董事长巴某委派下属所送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券,为辽宁沈东村镇银行揽储事项上提供帮助;2011年11月,张健收受抚顺银行股份董事长毕某所送现金人民币2万元,为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偿还抚顺银行望花支行逾期贷款提供帮助;2013年7月,张健收受抚顺银行河北支行副行长邢某所送现金人民币1万元,为抚顺银行河北支行揽储事项提供帮助。

  上述事实并有证言相佐。

  关于收受建设银行9万元贿赂款事实,行贿人李某表示,2009年2月其任建设银行新抚支行行长,为了完成揽储任务,逐渐和时任国资委副主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人的张健相识,张健多次帮其揽储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2010年至2015年,其每年送给张健1.5万元人民币,春节、“五一”、“十一”这三个节日每次5000元人民币,共计9万元人民币。

  关于收受辽宁沈东村镇银行2万元贿赂款的事实,时任沈东村镇银行董事长巴某表示,2010年2月,辽宁沈东村镇银行刚成立需要揽储,其听说抚顺市国资委有大笔国企改制资金,遂约时任抚顺市国资委副主任张吃饭。之后张健在揽储方面给予帮助,为感谢张健,巴某安排副行长行贿张某2万元。

  关于两起收受抚顺银行3万元贿赂款的事实,抚顺银行董事长毕某表示,2008年我到抚顺银行任职时,抚顺特钢厂在抚顺银行有2600多万元逾期贷款,在与抚顺钢厂双方谈判时,国资委领导张和陈某也代表国资委进行协调,经过多方工作,最终抚顺钢厂偿还了贷款。2011年末,为了感谢张健在这笔逾期贷款的处理中给予的帮助,行贿张健2万元。

  抚顺银行北站支行副行长表示,2013年左右,我请张等人吃饭的时候,将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交给了张因为张健是抚顺市国资委副主任,他有权力和能力帮助我们银行揽储,给他钱是为了他能够在揽储方面给予我们帮助。

  综上所述,几家银行领导为得到张健在揽储与回收贷款方面的帮助,共计行贿张健14万元。

  据了解。张健在2004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计收受财物和占用公共财物共计超过300万元,2017年上半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最终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


(责任编辑:李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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