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公布,同意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渤海银行发行债券。
根据批复,同意兴业银行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批复显示,兴业银行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并于发行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银保监会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又称永续债,是商业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重要工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包括兴业银行在内的15家银行陆续发行了总额达8870亿元的永续债券。
另一家获得批复的是渤海银行,银保监会同意渤海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根据批复,渤海银行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并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银保监会书面报告。
据了解,发行金融债是一种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但发行金融债券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并由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7月16日,渤海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成为2020年首家上市银行。根据联合资信此前出具的评级报告,渤海银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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