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保监局联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签署《关于推进金融司法协同 建设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合作备忘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圳银保监局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共同推动建立了深圳地区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并签署合作备忘录。形成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的全流程调解介入模式;探索建立“投诉+调解+裁决”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并对调解结果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力争以此项工作为契机,打造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金融司法协作机制。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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