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供应链金融指导性文件正式出台。
9月22日,人民银行会同工信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下称《意见》)。
总体来看,《意见》共提出23条政策要求和措施,包括:准确把握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发展方向;稳步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应链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严格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约束六个方面。
“六个方面环环相扣,每个环节都互相印证。”华东地区某金融机构业内人士向蓝鲸财经表示,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实际上是建立了框架,使得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在框架之下进行具体规范操作。
明确供应链金融内涵
随着赊销贸易近年来的盛行,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压力及账期延长的困境。有分析指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单一企业间的竞争正在向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转化,同一供应链内部各方相互依存程度加深。
“资金不到位,产品就会积压,而相比较于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要活起来,离不开大量的资金供应。”某大行分析人士告诉蓝鲸财经,基于此背景下,提高供应链资金运作效率、降低整体管理成本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便如火如荼的进行。
实际上,市场上有关供应链金融的定义较为复杂,一直以来也存有不少争议。而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与发展方向。
《意见》明确,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曾放缓出台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政策。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2018年4月,央行会同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中也提到,要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相关企业等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发挥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
政策东风之下,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供应链金融竞争中。目前,银行、电商平台、软件服务商、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都已成为供应链金融市场参与主体。
六次强调“真实”
蓝鲸财经梳理发现,“真实”一词在此次《意见》中出现的频率高达六次。某国有银行资深从业人员告诉蓝鲸财经,在供应链金融中,无论是贸易背景还是交易合同,强调真实性十分必要,“出现虚假合同、虚假订单、库存单,会影响对整个形势的判断”。
在把握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中,《意见》便率先强调,供应链金融要在真实交易背景下运作。在稳步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方面,《意见》也指出,要在基于真实交易背景、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可选取流通性强、价值价格体系健全的动产,开展存货、仓单融资。
上述业内人士向蓝鲸财经坦言,其实关于不真实的风险,无论是监管层还是银行本身都非常看重,唯恐出现假的材料。
“根据假订单、假合同开的银行承兑汇票算是比较浅显性问题了,而下一步从网上审查,假的贸易背景与合同的出现会对整个流程形成了很大的误判。”其进一步表示,如果整个社会形成这样的风气,那么风险是相当之大的,“所以现在对银行的印章、流程管控都抓的相当严。”业内人士表示。
在严格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方面,《意见》也提出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供应链融资要严格交易真实性审核,警惕虚增、虚构应收账款、存货及重复抵押质押行为。
另外,在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供应链金融该政策支持体系两方面,《意见》均有明确: 探索建立交易真实性甄别和监测预警机制(人民银行负责);银行在审查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时,可侧重于对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真实性的审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负责)。
纾困中小微企业
华东地区某金融机构从业人士告诉蓝鲸财经,作为弱势群体的小微企业竞争力较弱,资金方面也比较难以得到相当优惠的支持,所以在供应链方面会受制于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占据了上下游就压缩了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方面的支持空间。”其表示。
为了维护产业生态良性循环,《意见》也要求核心企业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同时,核心企业、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的,相关部门应及时纠偏。
光大银行(601818,股吧)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通过供应链金融创新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稳定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供应链、产业链稳定,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资源配置优化、产业链协同,逐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金融业内人士向蓝鲸财经表示,事实上,一些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稳定,“中小微企业本身在起步阶段,本身实力小、资金小,技术力量薄弱,是更需要扶持的时候,但是中小微企业也有风险,把资金带给他们,一旦失败了,那么就造成了不良和损失。”
而部分金融机构在发展供应链金融的过程中忽视管理,与供应链金融有关的贷款逾期、老板跑路等现象都时有发生,因而出现了一些金融机构不得不收紧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情况。
针对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方面,《意见》提到,金融机构应根据核心企业及供应链整体状况,建立基于核心企业贷款、债券、应付账款等一揽子风险识别和防控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加强对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对于由核心企业承担最终偿付责任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遵守大额风险暴露的相关监管要求。
根据《意见》的要求,业内人士称,银行要抓紧制定符合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规划方案,“流程不会一步到位,但是会有具体的执行办法和措施。”该业内人士表示,运行一段时间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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