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陕西分行原巡视员程锦前被决定逮捕 2019年11月退休

2020-09-29 16:24:4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9日电 据高检网29日消息,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巡视员程锦前(正厅级)决定逮捕。

最高检介绍,程锦前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程锦前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高检网

2019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程锦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程锦前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程锦前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接受下属及客户的宴请,长期公车私用;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在接受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执纪违纪,泄露信访举报内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信贷审批、干部选拔、工作调动、校园招聘等事项,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收受巨额贿赂;在招标采购、营业网点租赁中为亲友谋取利益,以帮助协调信贷审批事项为条件向客户低买高卖房产,长期向多名管理或服务对象借用资金、信用卡违规从事民间借贷及营利性活动

彼时公布的简历显示,程锦前,男,汉族,1959年9月24日出生,陕西耀州人,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2004年10月,在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渭南分行等单位工作;200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2005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8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2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2013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2017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巡视员;2019年11月,退休。(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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