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联合多部门指导在沪金融行业协会共同签署《金融广告发布行业自律公约》

  为落实银保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要求,上海银保监局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联合指导上海市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协会于11月9日签署《金融广告发布行业自律公约》。一是明确金融广告内容应真实、诚信,引导受众理性投资,不宣扬无节制消费和奢靡生活方式,不诱导受众接受不适当的金融和产品。二是要求银行发布代销产品广告不得与自有产品相混淆,应显著标示合作机构名称,并做好责任声明。三是针对助贷机构受金融组织委托发布贷款业务撮合广告的,要求必须标示委托方名称,同时对贷款种类、数额、利率、放款时限、资质审查、担保条件等内容不得作出保证性承诺。四是指导各金融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做好金融广告发布前的登记和审查工作,积极履行互相监督责任。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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