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李正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甘银保监行处〔2022〕5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李正辉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王霄汉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监管意见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有效整改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管统计报表屡次出现差错;漏报、错报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字段 | ||
行政处罚依据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1.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处以100万元罚款。 2.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李正辉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5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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