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银保监复〔2022〕5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滨河分理处更名的请示》(农银唐发〔2022〕1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滨河分理处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西新集分理处。
请你行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唐山银保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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