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的批复

中原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

《关于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及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解散的请示》(中原银发〔2022〕1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并承接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

二、中原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三、吸收合并自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四、吸收合并工作接受河南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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