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浔银保监罚决字〔2022〕3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毅(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股权质押情况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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