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2﹞32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2〕32号)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2〕32号

被处罚

当事人

单位

名称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旭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光大理财理财业务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

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

三、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

四、使用第三方移动办公平台存在风险隐患,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

五、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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