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昌银保监复〔2022〕33号

昌吉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昌农商〔2022〕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行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上报材料齐全。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按照《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昌农商〔2022〕241号)及其附件内容修改《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本次修订章程后共计12章144条。

昌吉银保监分局

2022年6月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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