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银保监分局关于黄培淞任职资格的批复

昌银保监复〔2022〕29号

昌吉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报黄培淞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昌农商〔2022〕16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黄培淞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书面报告昌吉银保监分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昌吉银保监分局

2022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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