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银保监复〔2022〕31号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莆田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莆农商行〔2022〕14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尚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让莆田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9959982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31%)。受让后,天津尚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你行9973213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3171%。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股权变更的,本批复失效。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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