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银保监复〔2022〕35号
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铁东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辽盖农商银[2022]2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第9号令)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东分理处终止营业,业务和人员并入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理处。请你行做好此次机构终止营业的善后和公告工作并及时上缴金融许可证。
此复。
营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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