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因存在14项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71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贷款;
二、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支付管理与控制;
三、以贷收费;
四、质价不符;
五、转嫁成本;
六、同业业务未实行专营管理;
七、通过同业投资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
八、同业投资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
九、对同业投资基础资产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固定资产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十一、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十三、未按规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
十四、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018年1月、9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贷款;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同业投资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杨俊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