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银保监复〔2022〕327号
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锦绣龙城支行》(建鄂报〔2022〕263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锦绣龙城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妥善清除原机构标识、标记及其它反映该机构特征的装潢装饰。
三、你分行应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相关支行金融许可证上缴到湖北银保监局,并于30日内在机构开展业务经营的地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报纸或媒体上进行公告。
四、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相关支行终止营业过程中的客户通知、业务移交、印章管控及其它相关事宜,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报告湖北银保监局。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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