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盘银保监罚决〔2022〕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盘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忠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盘锦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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