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保监分局关于衡水农商银行张金哲任职资格的批复

衡银保监复〔2022〕97号

衡水农商银行

你行《关于对张金哲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衡农商银〔2022〕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金哲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张金哲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衡水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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