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银保监复〔2022〕4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你行《中国工商银行盘锦分行关于盘山新城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辽盘报[2022]13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山新城支行终止营业。你行要在该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二、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避免出现挤兑和管理失控等问题。
三、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5日内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山新城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对外公告。
此复
盘锦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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