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广元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杨荣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元市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广元银保监函〔2022〕38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杨荣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川农发银发〔2022〕195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荣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元市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杨荣怀应在广元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广元银保监分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广元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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