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县南阳营业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县南阳营业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柳应吕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损坏金融许可证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县南阳营业所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宁德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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