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银保监复〔2022〕204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长城(000066)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颢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中长资报〔2022〕149号)等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董颢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到任后的5日内向我局提交任职决定文件和到任情况报告。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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