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银保监复〔2022〕84号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王伟红同志理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硕农信〔2022〕6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伟红同志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的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做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任职后5个工作日内向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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