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银保监复〔2022〕189号
渤海银行石家庄分行:
你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关于周晓亮拟任廊坊分行行长助理职务的请示》(渤银冀报〔2022〕34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周晓亮渤海银行廊坊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廊坊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廊坊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廊坊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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